近日,县纪委下发《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信访举报相关要求》,提出信访举报“六有”标准,推动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县纪委提出的信访举报工作“六有”标准为:要有信访接待场所、有信访接待人员、有信访工作制度、有信访办公设备、有信访登记台账、有信访作为。“六有”标准对乡镇纪委信访工作的硬件设施、制度规范、运行机制都提出了明确规范,同时要求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熟知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的“六个受理三个不受理”、熟练运用标准规范用语、熟悉党纪条规六大纪律和监察法、熟练处置业务范围外上访等。
“六有”标准打通信访工作最后一公里,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接访、会接访、接好访,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中共南昌市纪委 南昌市监委主办
ICP备案序号:赣ICP备14002596号-1
技术支持:开创云 建议:1920*1080分辨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