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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六有”标准规范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南昌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30 15:27:00     浏览数:150    编辑:

近日,县纪委下发《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信访举报相关要求》,提出信访举报“六有”标准,推动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县纪委提出的信访举报工作“六有”标准为:要有信访接待场所、有信访接待人员、有信访工作制度、有信访办公设备、有信访登记台账、有信访作为。“六有”标准对乡镇纪委信访工作的硬件设施、制度规范、运行机制都提出了明确规范,同时要求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熟知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的“六个受理三个不受理”、熟练运用标准规范用语、熟悉党纪条规六大纪律和监察法、熟练处置业务范围外上访等。

“六有”标准打通信访工作最后一公里,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接访、会接访、接好访,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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