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县通报四起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广福镇荷山村原报账员罗三根、村委会主任万建民、村党支部书记肖细毛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罗三根在负责监督荷山村杨家自然村新农村建设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项目承建人虚报、虚增工程款3万余元并通过验收。万建民作为荷山村委会主任,对扶贫资金审核不严,肖细毛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3月县纪委给予罗三根党内警告处分,广福镇纪委对万建民、肖细毛两人进行诫勉谈话。违纪资金被追缴。
二、银三角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龚勇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秋季至2017年秋季期间,龚勇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银三角实验学校违规将走读生按寄宿生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178人次10万余元。上述补助款均入学生家长账户中。2018年4月县纪委给予龚勇党内警告处分。
三、武阳镇庵前村委会副主任张芳成不正确履职问题。2001年至2004年,张芳成负责庵前村退耕还林、粮食补贴申报工作期间,审核不严,将不能够纳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耕地纳入规划并且向上级申报,致使申报人先后获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81万余元;后明知申报人不属于粮食补贴对象,仍然通过审核,致使申报人先后多次获得国家粮食补贴资金78万余元。2018年3月县纪委给予张芳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南新乡友好村原党支部书记聂才根、村委会原主任聂发文,原报账员郑茂林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费等问题。2011年至2018年,时任南新乡友好村支部书记聂才根、时任村委会主任聂发文及时任村报账员郑茂林三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孤儿基本生活费17万余元;伪造发放表私分新农村村点整治建设资金3.6万余元;同时三人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县纪委给予聂才根、聂发文、郑茂林三人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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