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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8 00:00:00     浏览数:166    编辑:

近日,南昌县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南新乡粮管所所长叶云春、副所长万义辉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期间,叶云春安排南新乡粮管所副所长万义辉公款购买3000余元味蛋,在接待上级业务部门时作为礼品赠送。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叶云春、万义辉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二、广福镇南溪村委会副主任陈秀花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至2014年,时任南溪村委会主任陈秀花及南溪村委会其他干部以村委会名义公款送礼2000余元。2017年8月陈秀花组织村干部将违纪款退回村账。2017年9月广福镇纪委对陈秀花进行诫勉谈话。广福镇经管站核算会计江平对南溪村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受到通报问责。

三、南新乡周坊村委会原主任熊友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熊友金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徐万根(已开除党籍)和报账员熊玉龙(另案处理)商议,以熊玉龙的名义申报并领取村集体土地粮食直补资金18000余元,后该笔资金用于村委会公款吃喝。2018年4月县纪委给予熊友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交村账管理。

四、蒋巷镇蒋巷村原党总支书记徐国亮违规接待问题。徐国亮任蒋巷村党总支书记期间,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蒋巷村违规接待,白条报支餐费、食品、烟酒等接待费用共计16万余元。2017年12月蒋巷镇纪委给予徐国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经管站会计张文斌对蒋巷村违规接待、白条报账行为监管不力,受到通报问责。

五、冈上镇城管中队队长李华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4月李华多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给私车加油3000余元。2017年11月县纪委给予李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六、广福镇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主任罗春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广福镇市场物业管理中心以早餐补贴、节假日加班补助名义,违规发放补贴43000余元,其中罗春芳本人领取了17000余元。同时,该中心公款购买接待烟酒、餐饮店吃喝共计6100余元。2017年11月广福镇纪委给予罗春芳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金额被追缴。

七、武阳镇劳保所原所长钱夜毛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1至2014年钱夜毛任武阳镇劳保所所长期间,套取单位资金73000余元违规报支接待费用,其中报支个人接待费用15000余元;2013年至2015年,钱夜毛向劳保所职工违规发放福利16000余元。2017年3月武阳镇党委给予钱夜毛免职处理,2017年10月武阳镇纪委给予钱夜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个人接待费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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