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县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泾口乡大浦村原党总支书记、主任樊小凡挪用公款、违规报销等问题。2010年,樊小凡任泾口乡大浦村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违规将村集体资金4.5万元借给他人用于经营;2013年8月,樊小凡任泾口乡大浦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3000余元,并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8年1月29日,樊小凡将违纪款上交村委会入账管理。2018年2月1日,县纪委给予樊小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塔城乡北洲村原副主任胡文华、原党总支书记胡金平、塔城乡新村办原主任吴方圆等人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时任塔城乡北洲村委会副主任胡文华在新下村小组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未正确履职,致使项目结算中虚报49户巷道硬化补助款共计4.9万元。时任北洲村村委会主任胡金平、时任塔城乡新村办主任吴方圆,未认真核查新下村小组新农村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对资金审核不严,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1月22日,县纪委给予胡文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胡金平、吴方圆党内警告处分。
武阳镇保丰村原妇女主任骗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问题。2014年8月,徐玉秀谎报实际承包土地亩数,骗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后徐玉秀办理了退保手续。2018年1月15日,县纪委给予徐玉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向塘镇剑霞村原主任吴来宽虚构工程项目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吴来宽分管新农村建设工作期间,剑霞村先后虚构7个工程项目,套取专项资金173万余元,并存在款项未专款专用情况。2018年2月2日,向塘镇纪委给予吴来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冈上镇晋安村妇女主任段年秀虚报骗取迁坟补偿资金问题。2015年12月,段年秀蹲点负责晋安村段家村小组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虚构骗取6000元坟田面积补偿款。2017年11月6日,冈上镇纪委给予段年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福镇民政办主任罗水保虚报冒领困难补助问题。2015年2月,罗水保在发放本镇困难补助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资料,冒领500元困难补助。2017年9月4日,广福镇纪委给予罗水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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