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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南昌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12 00:00:00     浏览数:246    编辑:

近日,南昌县纪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南新乡芳洲村党支部书记陈冬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经查,2012年11月,陈冬生收取群众社会抚养费8000元后,由个人进行保管,未按财务管理规定上交村委会帐上;2013年至2014年,陈冬生再次将青苗补偿款4万余元违规交由他人保管,并从中借用1万余元用于支付个人赔偿款,超过6个月未归还。2018年3月,违纪款上交村委会账上。2018年4月,南昌县纪委给予陈冬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蒋巷镇林管站原站长李国强利用职务便利承接工程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7年,李国强任蒋巷镇林管站长期间,利用负责蒋巷镇绿化工程职权,采取自己或亲友挂靠公司共同参与投标的手段,多次承接本乡镇绿化工程,进行营利活动。2018年6月,南昌县纪委给予李国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向塘镇棠墅村党支部书记彭香平虚报粮油技术推广费用于新农村建设开支问题。经查,2015年,彭香平同村“两委”班子口头商议决定,由村委会编造虚假粮油技术推广经费发放表,套取粮油推广经费12万元用于殷家自然村的新农村建设和村小组公路等项目。2018年5月,南昌县纪委给予彭香平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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