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活动,认真做好作风行风监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向全县公开选聘一批作风行风特约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本县居住,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群众。
二、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未因触犯刑法被刑事处理;
2.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主动给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4.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党政机关党风廉洁建设等方面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中,能够保证履职时间的企业家优先聘用。
三、选聘人数
原则上不超过20人。
四、聘期
聘期为4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如不能正常参加作风行风监督活动、或不宜继续履行作风行风监督工作,经研究,可提前解聘。聘期届满,根据任期内工作情况,经研究,可以续聘。
五、选聘程序
1.报名申请:有意报名担任作风行风监督员人员需填写《南昌县作风行风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于2017年4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交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地址:澄碧湖大厦9楼917室,联系人:汪贵钦,电话:85711125,电子邮箱:ncxjwjds@163.com)。
2.县纪委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县纪委将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集体面谈;
4.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聘任人员名单,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
5.召开监督员会议,向正式确定人员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人员名单;
6.如有监督员因故不能履职的,予以解聘。
附件:《南昌县作风行风监督员申请表》(点击原文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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