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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纪委县监委发出通知 严明疫情防控工作“五自觉五严禁”纪律要求

来源:南昌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1-31 09:00:00     浏览数:137    编辑:


1月29日,南昌县纪委县监委发出《关于明确疫情防控工作“五自觉五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县委“三项制度、六个确保、九个一律”防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明确,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切实遵守“五自觉五严禁”纪律要求:


“五自觉五严禁”纪律要求

自觉落实防控责任,严禁临阵退缩、擅离职守;

自觉服从指挥调度,严禁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自觉执行报告制度,严禁弄虚作假、隐情不报;

自觉专款专物专用,严禁贪污截留、私分挪用;

自觉正面引导舆论,严禁散播谣言、制造混乱。


《通知》强调,县纪委县监委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严肃问责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


《通知》指出,县纪委县监委全面受理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7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


 7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


 1.对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擅离职守、违抗命令、拒不执行、防控不力、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行为;


 3.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4.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等问题;


 5.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捏造或散播谣言的行为;


 6.对重要信息缓报、瞒报、漏报等行为;


 7.私自聚会、违规聚集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88,0791-8571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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