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南昌县委研究,2018年3月12日至5月11日期间,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5个巡察组对莲塘镇党委、富山乡党委、东新乡党委、银三角党工委、县房管局党组等5个党组织开展巡察。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上一篇:已经没有了
下一篇:我县7个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中共南昌市纪委 南昌市监委主办 ICP备案序号:赣ICP备14002596号-1 技术支持:开创云 建议:1920*1080分辨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