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县公安局向塘派出所原民警赵智利用职务便利,破坏营商环境,索要收受企业“辛苦费”“好处费”等问题。2011年12月到2018年11月,赵智以处理管辖片区内某企业纠纷时产生的“误餐补贴”和“车马费”为由,在该企业每月“领取”1200元“工资”,共计100800元。此外,赵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智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共南昌市纪委 南昌市监委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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